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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文件的要求,我公司委托湖北睿龙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巴东鑫旭塑业有限公司废旧塑料回收加工利用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相关要求,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现向公众公开下列信息,以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下载链接附后,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可在我单位办公室(巴东鑫旭塑业有限公司)获取。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涉及项目评价范围(场界周边5km)内的各阶层人士及团体对本项目所产生的环境影响及环保治理措施发表意见和建议。
说明: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